兰州市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兰州新区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西部〔2010〕2786号),为促进兰州新区教育发展,加快兰州新区建设步伐,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兰州新区教育科学发展,力争把最好的学校设在新区,实施兰州新区现代化教育体系建设工程。兰州新区作为正在建设中的西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国家重要的产业基地、向西开放的重要战略平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但目前是教育资源十分薄弱,办学条件亟待改善。现有学校地处农村,规模小、布局不合理,优质教育资源几乎空白,未来教育服务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要从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战略高度支持兰州新区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要以创新精神、举全省之力、奏开放强音、促产业集聚。高标准、大力度、快节奏推进兰州新区现代化教育体系建设工程。为努力建设产业实力雄厚、资源利用节约、生态环境好、人民生活幸福的兰州新区提供教育服务,为兰州新区实现科学发展新区、生态示范新区和产业转型升级新区的建设目标提供教育保障。
二、合理布局,超前规划,指导兰州新区尽快完成基础教育发展规划。根据兰州新区2015年人口达到30万人的发展规划,积极支持兰州新区严格履行有关教育用地保护的规定,做好学校布局规划,超前规划学校建设,保证教育用地。本着规划设计先行、学校建设超前、与社会发展同步交付使用的原则,严格落实住宅小区公建配套学校(幼儿园)建设规定。从2012年起,启动实施现代化教育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各级各类学校标准化建设,优先安排标准化改造项目,支持对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布局优化、资源整合,并对项目资金投入予以倾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初步形成规划科学、定位准确、布局合理、结构完整的现代化教育格局。到 2020 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备、机制高效、特色鲜明的现代教育体系。
三、加大支持兰州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兰州新区义务教育环境。在当前的行政区划范围内,定向加大投入,支持兰州市皋兰县、永登县所在新区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条件改善,着力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重点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实施现代化建设标准提升工程,到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现标准化配置,逐步实现对同类学校生均教育成本的均衡投入,为学校提供平等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为形成同等水平的教育资源提供保证。